阳光宣言

2016-06-29 [返回列表]【 字体:

为了发扬华润“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奉行“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投标原则,并与合作伙伴形成简单的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不存在任何个人利益动机,华润置地倡导与合作伙伴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1.不以向华润置地员工及其亲属提供任何个人利益的方式谋求与华润置地的合作关系;

 

2.不迷信任何实际存在的或虚构的所谓关系,并主动如实向华润置地通报是否与华润置地员工存在亲属关系,是否有华润置地离职员工担任重要岗位; 

 

3.不与华润置地员工就标底、其他单位的投标书等商业秘密及合同中的质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4.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不采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

 

5.不向华润置地员工或其请托人、代理人提供好处费、回扣、现金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物;

 

6.不向华润置地员工及其亲属提供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务行为的宴请和娱乐、体育、休闲、旅游活动;

 

7.不给华润置地员工及其亲属报销任何费用;

 

8.不向华润置地员工及其亲属提供住房、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9.不向华润置地员工及其亲属的家庭装修、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出国、留学等提供资金及物资的资助;

 

10.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向华润置地员工行贿倾向、建议或行为的,应予制止、批评教育;发现华润置地员工有索贿、受贿行为的,应坚决拒绝,并向华润置地领导或监察部门举报;

 

11.如出现违反宣言的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双方再次合作将受到限制。

 

华润置地与合作伙伴应积极向员工宣传本宣言,使员工了解并自觉践行宣言,共同携手营造共赢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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